论Albert为何不杀Leonard
那个男孩是Ida的最爱,排在Samuel和水晶球前面。我并不理解他哪里招人喜欢。因为他有和他母亲一样的双眼?可笑,我才…才不喜欢呢。
那天我看他在花园里跑来跑去,给鸽子起名。“这只蓝衣服的是我,这只白衣服的是你。”他一脸开心,“红色是妈妈,绿色是爸爸。”我抬起头,一把抓下绿衣鸽子放到下面。“乖,喝鸽子汤吗?”
他用那双漂亮的眼晴瞪了我一眼,低头拔弄草。“这几天没看到艾玛阿姨。”他嘟嚷了一句。“她死了呀。”我决定实话实说。他傻傻地立住了,之后忽然大声哭起来,向栅栏门跑去。
傻孩子,又去看湖了。这时,我忽然听到身后没有了哭声。我回头,男孩摔倒在地上,低头看自己流血的手。我站起身,决定扭头就走。“叔叔。”他叫了一声,“都怪我…是我问她哥哥怎么了的,我认为,他会回来的。”他的表情像极了Ida。平静,温和而开朗。
很多年后。
安上假肢的 Leonard依然不明白叔叔为何不杀了他。而我也依然不明白为什么会对他手下留情。
其实,那都是因为--
他是Ida的骄傲。